吳鳳科技大學國際生留臺就業輔導計畫辦公室

為提高本校國際生畢業後留臺就業比率,建立校內職涯諮詢及就業輔導機制,達成促進優秀國際學生來臺留學並留臺就業之目標。

【法令宣導】境外生畢業留台覓職期居留證申請

僑外生畢業留台覓職延期居留申請

ARC到期前30天內完成申請,【移民署申辦須知】

同學們備妥相關文件,親自前往移民署各地服務站辦理

  1. 畢業證書
  2. 現有之外僑居留證(ARC)
  3. 護照(效期須6個月以上)
  4. 最近兩年內2吋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
  5. 居住證明(租屋合約–簽約日期須在申請居留證當日14天內,或是寄住親友家的寄住證明切結書)。如果居留住址不變,就不須另外提居住證明。
  6. 規費1000元,但以僑生身分申請者,減半收費。

前往移民署申請 畢業覓職居留,延長12個月在台找工作,可申請展延一次。

參考移民署網站資訊: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2/5385/7244/7250/7317/居留/29996/

  • 免工作許可註記:若您的居留證上尚無「免工作許可」註記,可於辦理時一併向移民署申請換發。
  • 正式聘僱轉換:一旦覓得正式長期工作,應協助雇主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正式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並轉換為工作居留。
  • 永久居留計算:這2年的覓職與自由工作期,不會計入申請永久居留(APRC)所需的5年連續居留年限中。

【法令宣導】2026年企業聘用僑生就業說明會

【活動主旨】

面對少子化及全球人才競爭趨勢,如何延攬兼具專業能力、國際視野與跨文化溝通能力的人才,已成為企業發展的重要課題。近年來,愈來愈多僑生選擇畢業後留在臺灣發展,他們不僅具備專業知識與語言優勢,更熟悉臺灣及僑居地的文化與市場環境,是企業布局國際市場的重要人才資源。

為協助企業深入瞭解聘用僑生相關法規資訊,僑務委員會本(115)年將於9月9日(三)在國立中興大學、9月10日(四)在國立成功大學以及9月14日(一)在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賡續辦理「2026企業聘用僑生就業說明會」,邀請勞動部、財政部以及內政部移民署,說明最新聘用僑生法規與政策措施,並邀請已聘用僑生的企業分享過往聘用經驗,協助企業掌握國際人才招募與留用策略。

本次活動更首次加入職缺媒合面談,邀請15家優質企業參與,提供僑生與企業面對面交流的機會,無論是正在尋找國際人才的企業,或有意留臺發展的僑生,都能透過活動建立連結、掌握資訊,開啟更多合作與就業可能。

僑生不僅擁有專業能力與多元文化背景,更是連結臺灣與國際市場的重要橋梁,而企業也能透過國際人才的加入,提升組織多元性與全球競爭力,誠摯邀請企業代表及僑生朋友踴躍參與,共同打造人才與產業雙向交流的新契機!

【活動資訊】

時間及地點:

  • 臺中場:9月 9日(三)@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6樓會議廳&走廊
  • 臺南場:9月10日(四)@國立成功大學光復校區學生活動中心B1第三演講室&1樓多功能廳
  • 臺北場:9月14日(一)@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宏裕科技大樓B1國際會議廳&第6教學大樓1樓(同步於本會僑委會YouTube頻道直播)

參與對象:

  • 有意聘用僑生及國際人才之企業代表
  • 有意留臺就業發展之在學及畢業僑生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8Cb8fN5FBV9XcSgh6

【活動流程】

時間程序
13:00-13:30報到
13:30-13:45開幕式/長官致詞/大合照
13:45-14:50各部會說明企業進用僑生相關規定:
1、僑務委員會─僑生培育及就業輔導措施
2、勞動部─僑生留臺工作管道及規定
3、勞動部─勞工退休金制度
4、財政部─外籍人士所得稅扣繳規定
5、勞動部─外國人就業保險制度
6、內政部移民署─居留及永久居留
14:50-15:05企業申請工作許可實務操作及聘用僑生心得分享
15:05-15:25茶敘交流
15:25-15:55綜合座談
16:00-17:00企業及僑生交流及媒合職缺

【實習宣導】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校外實習前勞動權益暨職安教育講座

一、活動主旨:針對即將前往校外實習之實習生,瞭解自身勞動權益,藉由職前教育講座,提供實習生有正確的職前知識。

二、活動時間:115.06.09(二) 上午 09:00-12:30

三、活動地點:花明樓TB012會議室

四、活動流程:

五、活動成果:(參與學生人數151人)

本校舉辦「學生校外實習勞動權益暨工安職前教育講座」 強化實習生職場權益與安全意識。
為協助學生順利銜接校外實習並建立正確的職場觀念,本校於115年6月9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30分,於花明樓TB012會議室舉辦「學生校外實習勞動權益暨工安職前教育講座」。本次活動主要針對115學年度(含7月暑期實習)即將參與校外實習之學生,透過系統化的職前教育,協助學生了解實習期間的勞動權益、職場安全及相關行政流程。
講座特別邀請專業講師蒞校授課,從校外實習實務經驗出發,深入講解勞動相關法令與制度,協助學生建立正確的勞動法令觀念。課程內容涵蓋實習生勞動權益、勞工保險制度,以及實習期間應注意的權利與義務,讓學生在進入職場前,能對自身權益有更完整的認識與保障。
同時,講師亦加強說明職場性騷擾與職場霸凌防治議題,透過法律定義、適用範圍及實務案例分享,並說明舉證方式與求助管道,提升學生對職場不當行為的辨識能力與自我保護意識,協助學生在實習過程中安心學習、保障自身權益。
此外,活動安排由本校消防系教師進行職業安全衛生宣導,針對常見職場風險與安全注意事項進行說明,強化學生對工作安全的認知,降低實習期間可能發生的意外風險。實習業務專責單位亦於現場同步說明實習相關注意事項,並進行線上實習系統操作教學,協助學生熟悉系統操作流程,正確填寫實習週誌及各項相關表單,以提升實習期間的行政效率與紀錄品質。
本校期望透過此次講座,協助學生建立完善的職場安全與勞動權益觀念,提升實習適應力與自我保護能力,為即將展開的校外實習做好充分準備。

【法令宣導】2026年僑生就業巡迴說明會

活動主旨:
僑委會為協助僑生留臺就業,本年委託一零四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旨揭活動,邀請勞動部、內政部移民署、Talent Taiwan國際人才服務及延攬中心、畢業留臺僑生以及就業輔導講師,說明留臺工作申請、居留等規定及求職相關技巧,敬請鼓勵僑生踴躍參與,為留臺就業預作準備。

📌 活動場次資訊

  • 日期:2026年4月21日(二)
  • 時間:下午14:00 – 16:00
  • 地點:正修科技大學行政大樓9樓03C0904教室
  • 日期:2026年4月29日(三)
  • 時間:下午14:00 – 16:00
  • 地點: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延平大樓九淵廳(技術大樓B1階梯教室)
  • 日期:2026年5月07日(四)
  • 時間:下午14:00 – 16:00
  • 地點:國立政治大學研究大樓203教室
  • 日期:2026年5月12日(二)
  • 時間:下午14:00 – 16:00
  • 地點:國立成功大學光復校區學生活動中心國際會議廳第三演講室
  • 日期:2026年5月20日(三)
  • 時間:下午14:00 – 16:00
  • 地點:弘光科技大學L棟L209會議室

※檢附活動流程及報名網址QRcode1份(如附件),報名網址:https://104.surveycake.com/s/Ke94v
※講座全程皆以華語進行。
※以上講座資訊若有調整,將依主辦單位最新公告為準。

若您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繫104人力銀行_僑委會專案小組。
聯繫電話:02-7705-6798轉0
電子信箱: Kad_service@104.com.tw
服務時間: 星期一~星期五 09:00~12:00 13:00~18:00

活動成果:

本校數位科技與媒體設計系徐煒峻老師帶領四技海青數科一A及四技餐管二C(專修部學生)合計共32人參加115年4月21日2026年僑生就業巡迴說明會活動(正修科大場次),本次活動早上先安排至橋頭糖廠參觀糖業博物館。中午帶學生至義大遊樂世界參觀並用餐,下午前往至正修科大參加2026年僑生就業巡迴說明會。

僑委會為協助僑生留臺就業,辦理2026年僑生就業巡迴說明會,邀請勞動部、內政部移民署、Talent Taiwan國際人才服務及延攬中心、畢業留臺僑生以及就業輔導講師,說明留臺工作申請、居留等規定及求職相關技巧,敬請鼓勵僑生踴躍參與,為留臺就業預作準備。 活動中亦特別邀請已在臺灣就業的僑生現身分享個人經驗。與學弟妹分享求職歷程與職場經驗,建議僑生在履歷中應強調課外活動、語言能力與數位技能,並提早熟悉臺灣職場文化,以提升競爭力。

學生在活動中收穫滿滿,對於留臺工作評點制評分項目、工作許可申請文件、覓職延期居留期限、永久居留資格條件、在臺職場文化等踴躍提問,政府部會與會代表、專業人資及僑生學長姐現場即時回應相關規定,並提供具體且可行的建議。

【法令宣導】勞動部修正發布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及管理辦法及其相關授權公告

主旨:
有關勞動部訂定發布「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及「雇主聘僱外國技術人力從事工作之資格條件、技術條件、薪資基本數額及名額上限一覽表」公告。

內容:
一、開放取得我國副學士以上學位之僑外生,符合薪資條件資格及技術條件,可從事旅宿服務工作(備註:皆屬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十一款規定專案核定之工作),相關規範原訂於「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下稱審查標準)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下稱雇聘辦法)。
二、勞動部將原「中階技術人力」名稱修正為「外國技術人力」,並整合審查標準及雇聘辦法有關其工作資格、申請許可及聘僱管理等規定,訂定「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並自公布日生效。
三、有關僑生留臺就業部分,除原開放副學士以上畢業僑外生從事之中階技術工作類別及旅宿服務工作外,新增「多元陪伴照顧服務技術工作」以及「商港碼頭貨物裝卸集散工作」(第6條及第7條),至從事各工作資格條件,則另以114年12月31日同字第1140521131A號公告之。
四、勞動部另公告數項旨揭辦法相關配套規定(轉換雇主、續聘程序、可聘用數額等)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請逕行參閱。

勞動部訂定發布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及管理辦法及其相關授權公告
網址: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6&s=18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