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境外生畢業留台覓職期居留證申請
僑外生畢業留台覓職延期居留申請
ARC到期前30天內完成申請,【移民署申辦須知】
同學們備妥相關文件,親自前往移民署各地服務站辦理
- 畢業證書
- 現有之外僑居留證(ARC)
- 護照(效期須6個月以上)
- 最近兩年內2吋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
- 居住證明(租屋合約–簽約日期須在申請居留證當日14天內,或是寄住親友家的寄住證明切結書)。如果居留住址不變,就不須另外提居住證明。
- 規費1000元,但以僑生身分申請者,減半收費。
前往移民署申請 畢業覓職居留,延長12個月在台找工作,可申請展延一次。
參考移民署網站資訊: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2/5385/7244/7250/7317/居留/29996/
- 免工作許可註記:若您的居留證上尚無「免工作許可」註記,可於辦理時一併向移民署申請換發。
- 正式聘僱轉換:一旦覓得正式長期工作,應協助雇主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正式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並轉換為工作居留。
- 永久居留計算:這2年的覓職與自由工作期,不會計入申請永久居留(APRC)所需的5年連續居留年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