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下列活動,可認列經濟不利5.1專業職能之時數

113年度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
  • 計畫執行:113年度校內核銷,統一由校務行政系統進行校內相關核銷作業。
  • 核銷流程:
    1. 就服組建立計畫案
    2. 計畫主持人或專責人員進行線上請購作業
      • 消耗性請購請用【消耗性請購單 計畫案 】
      • 鐘點費、講師交通費及工作人員費請用【勞務請購單】
      • 雇主負擔勞保、勞退、二代健保請用【雇主負擔勞保費及勞退金表單】 無須簽核 。
    3. 依據本校行政流程進行紙本核銷作業:
      支出憑證紙本流程(1式2份)
      承辦人(主持人或專責人員)→單位主管(系所主管)→點收人(就服組)→總務處→會計室→校長室
  • 計畫修正:
    計畫書經分署核定後,如有異動改日期、講師、時段等任一項,請於活動前兩週填寫【活動異動申請表】後,連同修正後計畫書寄送就服組助理 吳筱萱hsuan@wfu.edu.tw ,之後會收到勞動部已備查的通知,核銷需附上已備查之異動申請表。
  • 活動前至就服組借 「 勞動部紅布條 」 ,請提早借用。 布置在講座現場或全體合照
  • 活動後(核銷及活動成果報告): 活動結束後30日內完成。
    • 活動成果報告,請依計畫書活動類型於活動結束後一週內,撰寫成果報告 電子檔寄給就服組助理吳筱萱hsuan@wfu.edu.tw,印紙本報告一式兩份送至研發處。(各項經費支出明細表,請單獨整頁)

提醒:

  1.  活動相關資料,請載明「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核銷時應檢附相關相片)
  2. 本活動需保留15分鐘,邀請分署所屬就業中心派員或由主持人引言協助宣導「求職安全相關資訊(內容請參考台灣就業通網站)」。(核銷時應檢附相關相片)
  3. 鐘點費核銷時,領據請註明課程名稱、時間、節數及單價。
  4. 外聘駐點職涯諮商人員辦理鐘點費核銷時,請檢附講師相關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背景資料。
  5. 工作人員費:限工讀生,每日以 3人為限,每人每日最高8小時(請以基本工資時薪計)。(請相關承辦人員蓋章;另請檢附「簽到簿」,含「工資計算方式、工作內容及承辦人簽章」)。
  6. 交通費,核實支付(領據請註明起迄站、車種及單價),搭乘飛機、高鐵,請檢附票證(其餘不需檢附);計程車資不予補助。
  7. 餐費核銷時(每人補助120元/餐(依計畫經費表)),除憑證外,請附上參加人員簽到簿正本(依據實際簽到人數,核實支付補助)。
  8. 場地布置、海報、資料印刷,核銷時請檢附樣本1份。(紅布條、海報可提供照片為憑)。
  9. 印製費:請檢附與單價相當之附件,如不符,請提供書面說明。
  10. 活動如製作紅布條,請持紅布條拍攝全體合照。
  11. 請提供現場照片(電子檔)數張,謝謝!
  12. 勞、健保及勞退等保費(需檢附,雇主繳費憑證及支出分攤表)。
  13. 估價單(檢附正本,便當、保險除外):未達1萬元,需附1張估價單。1萬元以上,需附2張估價單。
  14. 經費分攤表:共同受益之支付款項,其支出憑證不能分割者,由使用單位依據原始憑證,並依分攤計畫多寡填具支出分攤表,送請相關單位核章,並將原始憑證附於分攤表後。
  15. 電子發票核銷時請在黏貼發票旁用原子筆寫發票日期及發票編號。

其他:
勞動部「投資青年就業方案」宣導DMPDF,勞動部提供就業服務包含職場體驗、青年返鄉、產學合作、專屬職涯輔導據點與多元就業服務通路。

  • 學校配合勞動部投資青年就業方案,即早關懷在校青年就業服務所需,每年5月及10月會針對應屆畢業生(本國籍學生)是否有意願接受勞動部就業輔導進行調查,同學如有意願,敬請配合調查表單填寫。
  • 應屆畢業生是否接受勞動部就業服務調查:https://forms.gle/r99mcxubQx424nh68
    (112年度10月份調查已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