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夢基金申請
嘉義縣吳鳳科技大學校友會夢基金實施要點
101年07月03日第3次理監事會議訂定
109年07月25日第三屆第6次理監事會議修訂
110年03月12日第三屆第8次理監事會議修正
111年08月19日第四屆第4次理監事會議修正
一、宗旨:為協助家境突遭變故,造成經濟生活困頓之學生,能安心求學以順利完成學業,特訂定本要點。
二、經費來源:由嘉義縣吳鳳科技大學校友會會費及理、監事、顧問群捐款總金額提撥5%及其他捐款。
三、申請對象:吳鳳科技大學在學學生。
四、申請資格:符合下列第(一)與(二)款以及第(三)至(六)款之一者:
(一)就讀吳鳳科技大學學生,不含延畢生、休學學生、研究所、在職專班(含研究所)及教育推廣班。
(二)前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70分以上者。(新生以入學前高中職畢業成績(單)或專科畢業成績(單)提出申請)
(三)具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四)父母雙亡家無恆產或父母一方亡故,且另方重病或殘障無工作能力。
(五)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無法提供在學子女每日經濟生活。(經導師、諮商輔導中心輔訪有紀錄者)
(六)前述資格不符身份學生,如有特殊情況經查明確有需求者,以專案方式給予申請,申請結果仍依審核委員決議為核發之依據。
五、申請流程:
由申請者主動向校友會提出申請(或由導師協助申請),並備妥下列申請文件。圓夢基金每年以申請乙次為限,兄弟姐妹二位(含)以上同時就
讀吳鳳科技大學時,以一人申請為限。
六、繳交文件:
1.申請書1份。
2.前學期成績單1份(正本)。(新生以入學前高中職畢業成績(單)或專科畢業成績(單)提出申請)
3.低收入戶證明1份。(請附鄉鎮區公所開立證明書,若附影本應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4.前一年度家庭(父、母及學生或學生法定監護人)年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正本)。
5.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若附影本應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6.圓夢基金申請同意書。
7.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申請當學期註冊章)。
七、審核流程:
(一)由行政幹部接受申請,並依檢附證件做資格初審作業後,經由「圓夢基金審查小組」評審,陳請理事長核定後發給。名額若超過所編列
之經費時,以申請人之學業成績高低為錄取標準;若學業成績相同時,依操行成績;若錄取最後一名時,其學業及操行成績相同者,將
專案簽請理事長核示。
(二)圓夢基金審查小組由「秘書長、常務理事、常務監事、行政幹部」組成,由秘書長擔任召集人,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三)凡通過審核後經理事長核示後,公布圓夢基金名單。
八、獎助金額:
(一)每名新台幣6,000元(或相同等值禮券),但可視家庭狀況和當年度經費狀況酌予增減。名額以不超過12名為原則。
(二)由行政幹部完成領據簽收後,核發給學生。
九、本實施要點經理監事會議通過,陳理事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