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夢基金申請

  • 圓夢基金實施要點

              嘉義縣吳鳳科技大學校友會
                圓夢基金實施要點

    101年07月03日第3次理監事會議訂定
    109年07月25日第三屆第6次理監事會議修訂

    一、宗旨:為協助家境突遭變故,造成經濟生活困頓之學生,能安心求學以
         順利完成學業,特訂定本要點。
    二、經費來源:由嘉義縣吳鳳科技大學校友會會費及理、監事、顧問群捐款
           總金額提撥5%及其他捐款。
    三、申請對象:吳鳳科技大學(含進修學院、專科進修學校)在學學生。
    四、申請資格:符合下列第1~3款及第4、5款之一者:
      (一)就讀吳鳳科技大學四技部一、二年級、二技部一年級、二專部一
         年級之學生〔不含延畢生、休學學生、研究所、在職專班(含研
         究所)及教育推廣班;前述資格不符身份學生,如有特殊情況經
         查明確有需求者,以專案方式給予申請,申請結果仍依審核委員
         決議為核發之依據〕。
      (二)前學期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均達70分以上者。(新生以入學前高
         中職畢業成績(單)或專科畢業成績(單)提出申請)
      (三)具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四)父母雙亡家無恆產或父母一方亡故,且另方重病或殘障無工作能
         力。
      (五)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無法提供在學子女每日經
         濟生活。(經導師、諮商輔導中心輔訪有紀錄者)
    五、申請流程:
      由申請者主動向校友會提出申請(或由導師協助申請),並備妥下列申請
      文件。圓夢基金每年以申請乙次為限,兄弟姐妹二位(含)以上同時就
      讀吳鳳科技大學時,以一人申請為限。
    六、繳交文件:
      1.申請書1份。
      2.前學期成績單1份(正本)。(新生以入學前高中職畢業成績(單)或專科
       畢業成績(單)提出申請)
      3.低收入戶證明1份。(請附鄉鎮區公所開立證明書,若附影本應註明
       「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4.前一年度家庭(父、母及學生或學生法定監護人)年所得清單及財產清
       單(正本)。
      5.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若附影本應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
       章)
      6.圓夢基金申請同意書。
      7.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申請當學期註冊章)。
    七、審核流程:
      (一)由行政幹事接受申請,並依檢附證件做資格初審作業後,經由「圓
         夢基金審查小組」評審,陳請理事長核定後發給。名額若超過所編
         列之經費時,以申請人之學業成績高低為錄取標準;若學業成績相
         同時,依操行成績﹔若錄取最後一名時,其學業及操行成績相同者 
         ,將專案簽請理事長核示。
      (二)圓夢基金審查小組由「秘書長、常務理事、常務監事、行政幹事」
          組成,由秘書長擔任召集人,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三)凡通過審核後經理事長核示後,公布圓夢基金名單。
    八、獎助金額:
      (一)每名3600元(或相同等值禮券),但可視家庭狀況和當年度經費狀況
         酌予增減。名額以不超過12名為原則。
      (二)由行政幹事完成領據簽收後,由財務幹事核發給學生。
    九、本實施要點經理監事會議通過,陳理事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